為規范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(簡稱“網吧”)的經營活動,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,蕭縣人民政府依據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制定了經營單位設立審批流程。本指南旨在幫助申請人了解審批要求、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項。
一、審批依據
根據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》及地方實施細則,凡在蕭縣行政區域內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單位,必須向蕭縣人民政府指定的審批部門(通常為文化市場管理部門)提出申請,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運營。
二、申請條件
- 申請單位須為依法設立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,具備獨立法人資格。
- 經營場所應符合消防安全、環境衛生等標準,不得設在中小學校園周邊200米范圍內。
- 場所面積、計算機終端數量等需滿足地方規定的最低要求(例如,單機占地面積不低于2平方米)。
- 安裝并運行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管理系統,落實實名登記、未成年人禁入等措施。
- 申請人無違法經營記錄,并具備相應的經營管理能力。
三、申請材料
申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(均需原件及復印件):
- 設立申請書,內容包括單位名稱、地址、經營范圍等。
- 營業執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。
- 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。
- 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。
- 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制度,包括實名上網、日志留存等方案。
- 場所平面圖及設備清單。
- 其他相關材料,如環境影響評估報告(如適用)。
四、審批流程
- 提交申請:申請人向蕭縣文化市場管理部門提交完整申請材料。
- 材料審核:部門在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,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,通知補正。
- 現場核查:通過初審后,部門組織人員對經營場所進行實地檢查,核實消防安全、設備配置等。
- 審批決定:核查合格后,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。批準后頒發《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證》。
- 公示與領證:審批結果在政府網站公示,申請人憑通知領取許可證。
五、注意事項
- 審批不收取費用,但申請人需自行承擔場所改造、設備采購等成本。
- 經營單位應遵守法律法規,定期接受年檢,不得超范圍經營或容留未成年人。
- 如審批未通過,申請人可依據反饋意見整改后重新申請。
- 蕭縣人民政府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,對違規行為依法查處。
六、聯系方式
如有疑問,請聯系蕭縣文化市場管理部門:電話XXX-XXXXXXX,地址蕭縣XX路XX號。申請人可通過縣政府官網查詢最新政策和下載申請表格。
通過規范審批,蕭縣人民政府致力于營造安全、健康的網絡環境,推動互聯網上網服務行業可持續發展。建議申請人在提交前仔細閱讀相關法規,確保合規經營。